一、收入情况
2017年,基金会总收入2,006,699.95元,其中:捐赠收入2,000,000.00元;政府补助收入0.00元;提供服务收入0.00元;商品销售收入0.00元;投资收益0.00元;其他收入6,699.95元。
表1:2017年收入情况表
类别
金额(元)
占比
一、捐赠收入
2,000,000.00
99.67%
二、政府补助收入
0.00
0.00%
三、提供服务收入
0.00
0.00%
四、投资收益
0.00
0.00%
五、其他收入(利息)
6,699.95
0.33%
总收入总计
2,006,699.95
100.00%
二、支出情况
2017年,基金会总支出253,476.59元,其中:业务活动成本即慈善项目支出200,000.00元;管理费用52,717.85元;筹资费用758.74元;其他支出0.00元。
表2:2017年支出情况表
2017年支出情况表
项目
项目支出金额(元)
占比
一、业务活动成本
200,000.00
78.90%
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青浦分会捐赠支出
200,000.00
78.90%
二、管理费用
52,717.85
20.8%
1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
34,550.00
13.63%
2、行政办公支出
18,167.85
7.17%
三、筹资费用
758.74
0.30%
四、其他支出
0.00
0.00%
费用合计
253,476.59
100.00%
三、公益项目收支情况
非公募基金会支出完成情况如表3所示:
表3:非公募基金会公益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:元
上年度基金余额
2,000,000.00
本年度总支出
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
200,000.00
253,476.59
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
34,550.00
行政办公支出
18,167.85
其他支出
758.74
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
10.00%
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
20.80%
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“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,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%。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%。
《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》第八条规定“慈善组织中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,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执行:……(四)上年末净资产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,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8%;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20%。”第十一条规定“慈善组织的年度管理费用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,不受本标准第八条规定的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的限制。”
综上,本年度公益支出、工作人员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符合相关规定。
基金会2017年度资金使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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